杀人、自杀、火灾死、孤独死、无缘死的「事故物件」就这么租出去了……接下来我们来看一看这些经典凶宅都让谁住了
东电OL杀人事件
「昼はエリートOL、夜は街頭で客を誘う娼婦。」
“白天是精英OL,晚上是街头娼妇”。
「东电OL杀人案」的被害者有着双重面孔。
1997年(平成9年)3月19日下午5点左右,在东京都涉谷区円山町的某处公寓一楼房间里,东京电力公司的女社员渡边泰子(当时37岁)的遗体被发现。
向警方通报的是这间公寓的房主,尼泊尔人ゴビンダ プラサド マイナリ(当时30岁)。
同时,这个公寓4楼住着4名非法滞留在日本的尼泊尔人,其中一名是被害者生前卖春的对象。
根据尸检,被害者渡边泰子是被勒死的,死亡时间推断为8日深夜到9日凌晨。
警视厅把当时住在杀害现场附近的房主ゴビンダ以杀人嫌疑和非法滞留的罪名逮捕,但ゴビンダ从搜查阶段就申告自己无罪,一直上诉,最后于2012年被确定无罪。
关于真犯,一直没有定论。
不过也有一种说法是因为被害者生前准备在公司进行内部告发,引起了他的直属上司勝俣和其他干部的不满,所以雇佣暴力团体和职业杀手将其暗杀了。
这一事件引发了当时社会舆论对警察的不作为以及东电这种大型企业的官僚主义的极大批判。
而「东电OL杀人案」的事发现场——于1966年建成现在外观已经基本老朽的公寓,居然摇身一变,改成专门租给外国人的民宿。
根据附近饮食店的员工叙述:
“里面好像住了几个中国人,经常看见他们在晚上进出公寓。”
“好像被作为民宿租出去了,常看到拖着行李箱的白人走进去。”
而且事件公寓的锁也被换成了民宿常用电子锁。
这所公寓的所有权也在事件发生后短时间内更改了好几任公司,现在的所有公司以“已经把公寓委托给了管理中介公司,对于现在利用情况并不知情”,“根据规定不可告知管理公司的联络方式” 之类的说辞搪塞过去。
所以,这种“真·杀人事件”的主题民宿,你敢住吗?
座间连杀9人事件
「殺すことにためらいはなかった」
“忍不住地想杀人啊!”
被告白石隆浩(当时27岁)在自家的公寓里连续杀害了9人,然后把这些人的遗体用装衣服的箱子保管起来。
他在推特之类的社交软件上,把有自杀意愿的15~26岁的女性诱骗到家里,拿走对方钱财,然后用绳子等物品把对方绞死。
在找到的9具遗体中,有的手和脚部的肉被削掉,有的头部被塞入保温箱。
直到今天仍是震惊世间的猎奇杀人事件。
而发生事故的公寓位于座间市中心,离最近的地铁站只要徒步五分钟。
据附近的居民透露:
“事件发生以后,也有想住进来的人。”
“警察虽然请求保护现场,但被房主拒绝了。”
“因为离地铁近,房租只要2万日元左右,虽然发生了这种事件,但仍然有人愿意住着。”
因为交通便利且价格低廉,这类“死过人”的屋子依然被当作公寓使用,而且重点在于——租客并不介意……
「神隠し殺人事件」
除了改装成公寓,降低租金,更改公寓名称也是隐藏“事件”的手段之一。比如被称为「神隠し殺人事件」的凶杀肢解案件,事件后就给小区改了名字。
江东区ウオーターフロント的某处高层公寓,星岛贵德(当时43岁)把被害女性的遗体肢解,然后顺着排水口冲走。
这起事件发生在公寓刚建好的第二个月,事件以后管理公司立刻变更了公寓名称,虽然因为名声很差导致空室很多,但仍有一些不知情的人住在里面。
前文我们提到,在日本,发生杀人、自杀、火灾死、孤独死之类事件的房子,被统称为「事故物件」。对于这种房子,因为会让人“心有芥蒂”(日语:心理的欠陥),所以事前告知入居者应该是房主的义务。
但是所谓“告知的义务”实在是很暧昧的东西。告诉到什么程度呢?告诉到第几任入居者为止呢?什么时候告诉呢?都是营业员或者房主自己拿捏的。对事件“一概不提”的营业员或房主也很常见。
可能觉得住进「事故物件」也无所谓的人也不少,毕竟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
但是对于一些发生了凶杀但凶手还没找到的房子,贸然住进去不得不说是很危险的,因为凶手依然有回去的可能。
因此,在意这些事情的话,我建议大家在日本租房或者短期旅行住民宿的时候,不妨查查公寓的“背景”,比如一个叫「大島てる」的网站,很快就能检索出来某个公寓是否发生过“事故”。
希望大家出门都保护好自己,尽量不要去挑战“凶宅”住宿,祝小伙伴儿们一切顺利,平平安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