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家保姆今天突然不见了,她的东西没了,我放在自己房间抽屉里的一张建设银行卡也不翼而飞了。”2019年11月9日中午,一位耄耋老人颤巍巍地来到静安区某派出所报案。原来,银行卡是被老人的保姆菊芳带走了。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菊芳偷拿张老伯银行卡里1.5万元构成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9月16日,静安区法院全部采纳检方指控,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张老伯今年90多岁了,子女均在国外,他一个人独自生活在国内,生活诸多不便,为了不让子女担心,他特意从家政中介找了个住家保姆——年近50的菊芳。两人谈好每月工资4500元、饭贴500元,每月12日张老伯支付菊芳5000元。
2019年10月12日,菊芳住进了张老伯家开始工作。平日里,两人各住一个房间,菊芳照顾老人生活起居。张老伯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有时要去银行取点生活费,就让菊芳一起陪同。为了取款方便又能确保资金安全,张老伯把银行卡密码告诉了菊芳,但他从不让她独自取款,每次让她陪同取完款就把银行卡收回,放在他自己房间的柜子抽屉里。
配图,图文无关
2019年11月9日一早,张老伯发现菊芳不见了,行李也没了,自己柜子里的建设银行卡也不见了,于是有了开头一幕。
经查,11月7日,菊芳趁张老伯不备,窃得张老伯的建设银行卡一张,并于当天至ATM机分五次,每次3000元共窃得15000元。11月8日晚上,菊芳陪张老伯办完事后便买了南下的火车票回老家了。
2020年4月29日,菊芳准备出去打工,派出所的人告诉她——她被通缉了,不得已她去派出所投案。面对民警的讯问,菊芳一开始矢口否认自己偷钱,看到取钱的监控画面后,她又辩解自己确实独自一人去帮张老伯取过1.5万元,但随即就把钱给对方了,还问张老伯借了7500元,但没写借条,一会儿又说借的7500元已经还了,过会儿又说没收过钱。而当民警问她为何11月8日不辞而别时,她又说自己跟中介和张老伯都说过要离职回家照顾孩子,但经核查,根本没有借钱和离职一说。
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菊芳偷拿张老伯银行卡里1.5万元构成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9月16日,静安区法院全部采纳检方指控,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原本良好的运转模式却可能因个别无良保姆的一时贪念弄得两败俱伤,在这起案件中,独居老人遭受的不仅有财物上的损失,情感上的伤害多多少少也会存在,建议老人们为了财产安全,不要把银行卡密码随便告诉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