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网友“两个倒霉蛋”在网上发帖,称自己在浙江萧山租住了近半年的Loft公寓内,发现了隐藏在电源插座内的针孔摄像头。
一怒之下,姑娘把中介平台告上了法院,最近,萧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并进行了宣判。
去年12月,原告小刘和朋友通过中介公司“一租公寓”,在萧山佳境天城合租了一套公寓,租期一年,月租金3750元,押一付六。
不过,就在今年5月12日,小刘的一个朋友来家里借住,晚上关空调时,发现一个电源插座下方有个比米粒还小的圆点,仔细一看,里面还一闪一闪,亮着微弱的灯光。
小刘说,朋友觉得这个插座很可疑,于是她们小心翼翼的拆开了插座,一边拆还一边用手机拍下了视频,果然,在插座背面发现了一个正在运行的针孔摄像头,摄像头被嵌在了插座内部,位置很隐蔽,如果不拆下插座是根本发现不了的。
报警后,民警告诉小刘,摄像头的SD卡里面已经存有3000多个视频。
两个姑娘要求中介提前解约,但中介却认为,摄像头不是他们装的,谁下的手,要等警方调查结果出来才能谈解约。而且中介觉得,他们从房东这里收到房屋的时间较短,检查能力有限。
小刘表示,其实自己在入住当日就反映过涉案房屋空调插座接触不良,被告虽然派人检修,却没有尽到排查义务。
目前,法院已经对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宣判。
法官表示,由于中介平台没有在合同履行期间尽到房屋检查义务,以及确保房屋安全性,有悖于双方当时合同约定,因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小刘和中介公司在2019年12月29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立即解除,中介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押金3750元和电费120.42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关于偷拍,法律这样规定!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偷窥、偷拍、窃听、散步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综合自:杭州综合频道(htvweiyi)、都市快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