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离不开旧区改造,
动迁居民的房屋损失则享有相应补偿,
但租户并不享有这份动迁补偿。
没想到,
租住在昆明路1257号的王某,
却要求500万元的动迁补偿!
否则就拒绝搬离......
霸占房屋两年后,
杨浦法院对其实实施了强制搬离!
9月17日上午,
在催告两次无效的情况下,
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对王某及其承租的门面房进行了强迁。
王某被法警控制,
门面房里的所有物品被打包、封存、搬离,
门面房也贴上封条。
至此,霸占昆明路1257号门面房
两年之久的无赖行为告一段落。
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旭表示:“王某没有享受动迁补偿的资格,他是不符合政策的,他没有享受补偿的主体资格。”
无权享受动迁补偿的租户
却狮子大开口要求补偿500万?
还一直霸占着房屋不搬离?
这种荒唐事也有?
原来,昆明路1257号门面房的产权属于中海工业有限公司外轮修理厂。王某十几年前以1000元每月的租金,从修理厂租下昆明路1257号门面房,进行蔬菜水果等销售。
2017年7月,昆明路1257号所属的蒋家浜地块实施旧区改造,外轮修理厂与王某约定,于2017年10月9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而且根据相关动迁补偿政策,有营业执照的被征收房屋可以获得动迁补偿,王某租赁的门面房,可以获得5万元的动迁补偿。外轮修理厂为了补偿王某的经营损失,也愿意再支付王某10万元。但王某却对这15万元动迁补偿不满意,他想要更多补偿。
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旭春解释说:“他提出的无理要求就是获得补偿,他的补偿要求分成三部分,第一个是营业执照的费用,第二是停业损失的费用,第三个是装潢的费用,然后叠加要求补偿500多万。”
500多万的补偿要求得不到满足,
于是,王某就耍起了无赖,
霸占昆明路1257号门面房不肯搬离,
外轮修理厂因此将王某告上法庭,
要求其尽快搬离门面房。
2018年9月10日,杨浦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张贴公告,责令王某在9月15日前搬离,王某拒不执行。2020年6月22日,杨浦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张贴公告,责令王某在6月29日前搬离,王某仍拒不搬离,还给自己拒不搬离找了个可笑的借口,“第一次贴的时候,我们还在打官司,所以没搬。第二次贴公告我没有看到,我就没有接到公告。”
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旭春说:“他的态度一直是不配合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对他采取了一系列的强制手段,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据了解,王某应得的5万元动迁补偿款,已经在杨浦区人民法院账户中,强制搬离手续完成后,他就能拿到这笔动迁补偿。如果在强制搬离过程中,王某拒不配合,他还有可能受到司法拘留的处罚。
多亏了法院的强制措施,
这件事最终得以解决。
旧区改造意味着城市更新迭代,
是为了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希望每位市民都能多体谅、多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