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路边车辆影响清扫工作,一名清洁工偷偷用钉子扎破了这些车的轮胎。
9月22日,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9月21日下午,该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清洁工凡某判处拘役四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6月24日、6月25日、6月26日早上,凡某在浦东新区某路段负责道路清扫工作期间,因违章停放的机动车影响其清扫,故持钉子等物品戳刺10余名被害人停放于此的小型机动车汽车轮胎。经鉴定,相关物损总计价值人民币9588元。
在公安机关询问时,凡某起初并没有意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他始终表示自己只是“在车轮边俯身捡垃圾,而不是扎轮胎”。不过,面对监控视频等铁证,他已无法回答“那么,录像中为何没见你从车辆边捡到垃圾,有收集或转移垃圾的情况?”等问题。最终,他承认了自己确实实施了用钉子戳刺路边车辆轮胎的行为,并表示认罪认罚。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被告人多次毁坏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有前科、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量刑时酌情考虑。辩护人相关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主审法官倪建军表示,作为一名清洁工,凡某的日常工作非常琐碎且辛苦,为了城市的清洁卫生作出了不小的贡献。但无论是出于“泄愤”,还是作为对违章停放车辆的车主进行的“警告”,用钉子戳刺他人车辆轮胎的做法显然不可取,这一行为轻则引发纠纷,重则触犯刑事法律。同时,作为社会公众,我们也应对清洁工的工作给予相应的理解和支持,例如,不要将车辆停放在禁止停车路段,不在道路上随意丢弃垃圾等。只有大家一起努力,社会才能变得更加文明、有序、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