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机场联络线建设
浦东这些土地将被征收。
一起来了解
* [浦]征地告〔2020〕第1002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9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82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铁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 东至盐大路
* 南至拱极东路
* 西至G1503高速
* 北至S32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 祝桥镇6374.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0平方米、建设用地6374.7平方米、未利用地 0.0平方米。
2. 祝桥镇高永村154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41.6平方米、建设用地0.0 平方米、未利用地0.0平方米。
3. 祝桥镇高永村八队9483.5 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245.7平方米、建设用地4795.7平方米、未利用地1442.1平方米。
4. 祝桥镇高永村二队1703.0 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48.5平方米、建设用地 0.0平方米、未利用地 754.5平方米。
5. 祝桥镇高永村六队15360.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541.5平方米、建设用地2522.8平方米、未利用地3295.8平方米。
6. 祝桥镇高永村七队13342.9 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120.8平方米、建设用地539.6平方米、未利用地1682.5平方米。
7. 祝桥镇高永村三队24259.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389.1平方米、建设用地4927.3平方米、未利用地4943.2平方米。
8. 祝桥镇高永村十八队5094.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405.2平方米、建设用地0.2 平方米、未利用地688.7平方米。
9. 祝桥镇高永村十二队1069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00.3平方米、建设用地6970.8平方米、未利用地1225.8平方米。
10. 祝桥镇高永村十三队14945.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9.9平方米、建设用地12332.6平方米、未利用地2102.8平方米。
11. 祝桥镇高永村十四队3667.3 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85.0平方米、建设用地0.0平方米、未利用地582.3平方米。
12. 祝桥镇高永村十五队6970.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145.8平方米、建设用地274.9平方米、未利用地1550.1平方米。
13. 祝桥镇高永村五队21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0.4平方米、建设用地1.2平方米、未利用地0.0 平方米。
14. 祝桥镇红三村(原红三村二十组)1911.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64.4平方米、建设用地846.7平方米、未利用地0.0平方米。
15. 祝桥镇红三村二十二队2498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665.0平方米、建设用地2796.1平方米、未利用地2522.2平方米。
16. 祝桥镇红三村二十一队27672.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185.0平方米、建设用地2094.8平方米、未利用地1393.1平方米。
17. 祝桥镇红三村二十队440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89.4平方米、建设用地191.7平方米、未利用地323.9平方米。
18. 祝桥镇红三村十九队175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26.3平方米、建设用地0.0平方米、未利用地28.2平方米。
19. 祝桥镇星火村十六队3926.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83.8平方米、建设用地 0.0平方米、未利用地 943.0平方米。
20. 祝桥镇星火村十四队15943.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867.9平方米、建设用地0.0平方米、未利用地1075.3平方米。
21. 老港镇成日村一队22507.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857平方米、建设用地61.7平方米、未利用地2589.2平方米。
22. 惠南镇塘路村/队408.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08.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3. 惠南镇塘路村八队21980.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682.4平方米、建设用地5200.9平方米、未利用地2097.5平方米。
24. 惠南镇塘路村七队2655.4 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82.5平方米、建设用地8.3平方米、未利用地764.6平方米。
25. 惠南镇塘路村十队7077.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730.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46.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4887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8178.0平方米、建设用地50348.7平方米、未利用地30351.5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征地事务机构、祝桥镇、老港镇、惠南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8921176-8218
监督电话:38763593
联系人: 季禾禾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川路508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
* 沪[浦]征地告〔2020〕第1006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 9月 30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827号_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铁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祝桥镇
* 北至薛家洪港
* 南至下盐路
* 西至上海绕城高速
* 东至东海中心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 祝桥镇红三(原红三村二十组)村/ 队97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830.4平方米、未利用地144.1平方米。
2. 祝桥镇红三(原红三村五组)村 / 队975.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2.4平方米、建设用地621.7平方米、未利用地1.3平方米。
3. 祝桥镇红三村八组5819.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60.8平方米、建设用地1588.4平方米、未利用地569.9平方米。
4. 祝桥镇红三村二组939.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32.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1平方米。
5. 祝桥镇红三村九组232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3.8平方米、建设用地1309.5平方米、未利用地415.3平方米。
6. 祝桥镇红三村六组3204.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13.8平方米、建设用地1439.5平方米、未利用地450.9平方米。
7. 祝桥镇红三村七组247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60.6平方米、建设用地364.7平方米、未利用地144.7平方米。
8. 祝桥镇红三村三组2405.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00.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5.0平方米。
9. 祝桥镇红三村十一组252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21.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0. 祝桥镇红三村四组27.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1. 祝桥镇红三村一组953.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8.5平方米、建设用地492.3平方米、未利用地152.4平方米。
12. 祝桥镇红星村一组310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47.6平方米、建设用地547.7平方米、未利用地408.7平方米。
13. 祝桥镇亭中村二组2170.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87.1平方米、建设用地630.7平方米、未利用地353.0平方米。
14. 祝桥镇亭中村七组302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00.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19.3平方米。
15. 祝桥镇亭中村一组863.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37.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25.5平方米。
16. 祝桥镇先进村一组162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66.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58.9平方米。
17. 祝桥镇薛洪村薛南十二组891.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1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73.1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429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639.2平方米、建设用地7824.9平方米、未利用地3829.2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征地事务机构、浦东新区祝桥镇(乡)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8921482-8205
监督电话:38763593
联系人:徐萍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川路508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