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北京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人与狗相撞的民事纠纷案。当事人双方进入法庭后,向法庭陈述彼此纠纷的缘由。六旬男子王某表示,2019年8月3日7时左右,他在石景山游乐园南门外广场上滑旱冰,与一只未栓狗绳的拉布拉多犬相撞,王某随即倒地。狗主人秦某随后将王某送到医院接受治疗。
60岁大爷玩轮滑和未牵绳的狗相撞
两天后,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商讨时出现分歧,于是报了警。在无法达成和解的情况下,王某将秦某告上法庭,希望能通过法律得到23万余元的经济赔偿。
据了解,王某在医院救治期间,经医生诊断,有左股骨粗隆间骨折、老年性骨质疏松、胃食管反流等症状。王某的伤情经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鉴定,伤残程度构成十级,致残率10%,护理期90-150日,营养期90-150日。
法院上,王某认为狗主人未尽到应有的看护义务,向其索赔23万。而秦某认为,是王某是在轮滑过程中,撞到他家的狗后摔倒伤的,并不是他的狗主动撞倒了王某,不该赔偿过多的费用。双方各执一词,法庭上,法院未当庭宣判。北晚新视觉、深港在线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