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惠州陈先生
遇上了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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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为继承已故父亲的一笔存款,
陈先生在银行、公证处、
派出所、居委会
来回跑了7、8次,
历时7个多月,
还是没能拿到钱……
“循环证明”没完没了
陈先生父亲于今年2月28日去世,去世前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惠阳支行留下7万余元存款,3月2日,陈先生拿着存单(知道父亲存单密码)去银行取款时,由于不能通过银行人脸识别系统,取款没有成功。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陈先生,他这种情况属于存款继承,应向本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银行机构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支付。 就此,陈先生踏上了办理继承公证、证明“我爸是我爸”的漫长循环:
陈先生第一次去惠阳区公证处办理公证时,虽然陈先生向公证处提供了户口本,而且陈先生与父亲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并能证明两人父子关系,但公证处工作人员却依然要求陈先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于是,陈先生就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却告诉陈先生亲属关系证明属于公安部确定的“派出所、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的18种证明”之一,不予办理。
陈先生第二次来到公证处说明派出所不予办理关系证明的情况后,公证处说到派出所复印户籍底册也可以。陈先生再次来到派出所,但派出所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不予办理复印户籍底册。
陈先生第三次到公证处,公证处说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也可以。陈先生又到居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则说依据民政部规定,不予陈先生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陈先生第四次来到公证处将情况说明,但公证处却说没有证明就无法办理公证,此事就此陷入僵局。
此后大半年里,
陈先生为此事又多次奔波于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和居委会之间,但问题迟迟解决不了,陈先生仍然未能办下公证书,导致银行存款无法取出。
督察组督察整改“循环证明”
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接到陈先生反映的问题后,赴广东惠州实地督查,走访了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居委会等单位,发现该问题属实,向陈先生所在的惠州市惠阳区政府反映该问题,惠阳区政府立即召开协调会研究整改措施。经协调,陈先生父亲原所在单位同意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10月20日,陈先生的公证手续已办完,继承的存款也已从银行取到。
此外,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惠州市已要求惠阳区对相关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类似事项的办理,由区公证处发函至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基层部门缺乏服务意识
督查组认为,陈先生所遇到的“循环证明”不是偶然因素,是基层相关部门主动服务意识差,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让群众陷入“循环证明”、“我爸是我爸”的僵局。因此,政府各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加强协同协作,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政府部门间、部门内部“信息孤岛”,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