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的李大爷,今年101岁高龄,去年他与53岁的张保姆登记结了婚,在这之前张保姆已照顾了他十几年。
然而,不到一年时间,张大爷就闹到法院要求离婚。
张保姆说:“十年照顾,皆因爱情。”李大爷却说:“我从没爱过,是被骗了!”
因李大爷自老伴去世后便常年寡居,为照顾父亲,李大爷的子女在2006年为其请了张保姆照料起居生活。
在一起生活的日子里,张保姆多次说起自己家里经济困难,没有劳保待遇,相当羡慕每个月有7000元退休金的李大爷,表示要是能像李大爷一样有相应的福利待遇就好了。
2019年2月,李大爷的子女突然得到父亲已与张保姆结婚的消息,虽并不支持,但也无力改变。可好景不长,不到一年时间,李大爷突然态度强硬的提出要与张保姆离婚,还声称:“被张保姆骗的好惨!”。
按李大爷的叙述,他之所以会与保姆结婚只是因为一时好心,为了让张保姆在自己死后能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改善经济状况。但结婚后,张保姆却大变样,不仅收管了李大爷的工资卡、医保卡、房产证,并代替李大爷领取政府、社会机构等各种补助。同时张保姆多次要求李大爷将其仅有的房屋过户给她,还逼迫其写遗嘱,在生活起居的照顾上也不再是尽心尽力。
而张保姆表示结婚是因相处十多年情到深处所致,李大爷提出离婚只是受了子女的蛊惑,表示绝不同意离婚。
两人相持不下,李大爷起诉到法院。
双方起诉前已经分居,李大爷现由子女照顾。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登记结婚时,李大爷已到期颐之年,且双方登记结婚时李大爷的子女均未在场,亦无证据证实李大爷系经慎重考虑作出结婚的决定;婚后不久,双方又为生活照顾等问题产生矛盾,且不能妥善化解,并已导致双方分居。
综合考虑本案实际案情,为尊重百岁老人的真实意愿,更有利于李大爷安享晚年,准予双方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张保姆不服上诉,二审经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协商处理了夫妻共同财产,李大爷补偿张保姆5万元,张保姆则从李大爷的房子里腾退。
法官提醒,目前社会上老人由保姆照顾的情况较为常见,随之而来,老人与保姆结婚就屡见不鲜,因此也引发不少家庭纠纷,特别是涉及老人财产的处置问题,往往成为老人子女与保姆之间的矛盾漩涡。
婚姻应当以感情为基础,需要慎重考虑,希望老人在选择再婚时多听取亲属特别是子女的意见,获得家人的支持,让配偶真正成为相互扶助、共度晚年的伴侣。
同时子女平时也多关心照顾父母,不仅是物质上的照顾,更需要给予父母精神上的慰藉,特别是独居老人,莫让空虚与孤独影响了老人的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