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太吓人了,太吓人了!
近日,家住上海徐汇区田林六村的刘先生遭遇了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
他停在自家楼下的越野车,被楼上居民抛下的一把刀砸中。这把刀长约30厘米,砸碎了车辆的天窗玻璃。
不幸中的万幸,当时车内还好没有人,这才没有造成人员受伤。可是由于公共视频角度有限,小区物业未能找出扔刀之人。
目前,刘先生已经报警,警方正在展开调查工作。
高空抛物,是一种非常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千万不要再做这种事了!
最新的民法典将高空抛物的处理方法有了明确的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