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这广场舞
真可谓“有人欢喜有人愁”
不少中老年朋友
都习惯了吃过晚饭后
约上三五好友带上音响
在家门口附近跳跳广场舞
既能锻炼身体
又能聊天交友
可另一方面呢
由于音乐声音过大‘
影响居民休息
过度占用公共空间
……
使得不少人对广场舞
头痛至极,十分苦恼
不过,好消息来了!
10月27日,《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正式表决通过。条例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届时,跳广场舞有什么注意事项?
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都将有据可查。
跳广场舞要遵守公序良俗
不能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一直以来,就有不少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广场舞”的组织引导,既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又要避免影响社会秩序。
经研究后,条例增加一款规定,从两个方面对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加以规范:
一、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公序良俗,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
二、要求活动举办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加强组织协调,保障活动有序开展 。
条例还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兴建、捐建或者与政府部门合作结社公共文化设施,依法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和管理。
条例明确,捐赠人单独捐赠或者主要由捐赠人出资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可以由捐赠个人冠名或者提出公共文化设施名称,经文化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对于新条例的出台
大部分网友都表示了支持↓↓
不少人表示,对广场舞都很头疼
主要还是集中在噪音污染
和占用公共场地的问题上↓↓
还有网友建议
可以提供一些免费的场地
供大家在专门的
区域和时段跳广场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