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余额不足3个月
在即将到来的11月
又有一系列大事要发生
第三届进博会举行、人口普查正式登记、
小型汽车放宽驾龄等等
这些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赶紧来了解一下!
↓↓↓
上海篇
11月5日至10日
第三届进博会在上海举办
公众休息日不调休
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于今年11月5日至10日在上海举办,据有关部门介绍↓↓
■今年因疫情防控需要,进博会采取参展客流分时错峰、预约限流、集中出行等措施。
■经研判,参展客流对社会面及周边交通秩序影响较小,第三届进博会期间公众休息日将不作调整。
11月2日起
沪外牌车限行时段将改为7至20时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2020年11月2日起,每日7时至20时:
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
延安高架路(S20外环高速以东段);
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逸仙高架路(全线);
沪闵高架路(全线);
中环路(全线);
华夏高架路(全线);
罗山高架路(全线);
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龙东高架路(罗山路至中环路段);
虹梅高架路 (中环路至S20外环高速段);
北翟路地道;
南浦大桥;
卢浦大桥;
延安东路隧道。
11月1日起
《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实施
《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十章85条, 明确建立健全各方参与的公共卫生社会治理体系↓↓
要求个人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进入公共场所应当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并养成 勤洗手、分餐等健康生活习惯。
全国篇
11月1日零时起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进入正式登记阶段
2020年11月1日零时起,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式开始↓↓
■ 普查员要进入每个住户逐人逐项登记普查信息,普查内容包括: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性别
年龄
民族
受教育程度
行业
职业
迁移流动
婚姻生育
死亡
住房情况等
■ 期间将随机抽取10%的住户填报普查长表,调查更为详细的人口结构信息。
提醒: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统一的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时,住户可以先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
11月1日起
新修订《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施行
将着力解决养老机构欺老虐老行为
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
■ 养老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障老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 养老机构必须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 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确定和调整,必须征得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
■ 老年人在机构内突发危重疾病的,养老机构应当及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
■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家庭成员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提供便利,为老年人联系家庭成员提供帮助。
■ 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者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等。
11月1日起
支付机构不得收集
与业务无关的消费者金融信息
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在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方面,《办法》明确↓↓
■ 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消费者金融信息,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不得变相强制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
■ 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以金融消费者不同意处理其金融信息为由拒绝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但处理其金融信息属于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的除外。
11月20日起
小型汽车驾照申请年龄取消70周岁上限
日前,公安部推出12项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其中包括↓↓
■ 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
■ 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等。
11月1日起
海船船员按新规培训、考证、晋升
交通运输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则》明确↓↓
■ 允许全日制航海类中职/中专毕业生直接参加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适任考试;
■ 将航海类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适任考试的时间限制从“毕业或者结业前6个月”调整为“毕业或者结业前12个月”。
■ 在保证培训质量前提下,将三副、三管轮晋升二副、二管轮的服务资历以及非航海类大专以上学员参加适任培训时间由18个月缩短至12个月。
11月1日起
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为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
■ 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