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以后办健身卡将设置有冷静期?
市体育局说,《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是特别设置的“七天冷静期退费”条款,明确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内,在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的情况下,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全额退款。
“健身房跑路了?!网友:我交了钱还没开卡!”
“健身房老板跑路,消费者如何避坑?”
“一张健身房预付卡的退费之路到底有多难?”
这几年
此类关于“健身卡维权”的报道屡见不鲜
引发各界广泛关注
此次“设置冷静期”征集意见
不少网友都表示“可以可以,支持!”
“退卡难、退费难”
是健身行业预付费消费的两大痛点
《合同(征求意见稿)》
对违约责任、合同解除
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明确了双方的权责关系
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征求意见稿)》就女性会员怀孕期间免费中止(暂停使用)、消费者付费向第三方转卡等情形约定了收费(免费)细节,为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提供了依据。
“七天冷静期退费”能让一些
容易冲动消费的网友三思而后行
相当于给了一次“反悔权”
毕竟买了卡却每天向教练
花式请假的网友不在少数……
拥有健身卡的前七天
可能会如下图所示一般
还有“热心网友”担心
设置七天冷静期之后
会不会影响健身卡销量
事实上
去健身房正逐渐成为
市民追求健康时尚的生活方式
“冷静期”想冷静下来的
是不看条款等各种冲动消费
绝非给大家的健身热情泼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