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冲动是魔鬼”
贵州的4名男子
为了吃三斤鱼,
竟然毒死22万尾鱼?!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一宗
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钓鱼未果
4名男子先炸后毒
致22万余尾鱼死亡
经审理查明
2020年1月30日下午
被告人李某、周某某钓鱼未果
李某提议炸鱼或毒鱼
李某出资购买的6瓶甲氰菊酯
邀约陈某某、杨某某携带爆竹
到湘江河支流洛江河龙潭沟
几人先用爆竹炸鱼未果
然后把6瓶甲氰菊酯全部倒入河流
等待数十分钟,还是没有鱼
李某又出资买了10瓶甲氰菊酯
全部倒入河流后
等了十分钟
一行人抓了10尾鱼
总重约1.5千克
回家食用
当晚,河段大量死鱼漂浮
当地村民打捞数百斤
最大个体重约4千克
经鉴定,4人的行为
导致2.2公里河段鱼类几近灭绝
河水、鳞片中检出甲氰菊酯成分
造成鱼类损失22万余尾!
法院: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案发后
4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共同出资11.4万元
购买鱼苗22万尾在洛江河上游投放
制作长效宣传警示牌80块
印制宣传张贴画1700份
并支付鉴定费
法院认为
4人犯罪手段恶劣
后果特别严重
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缓刑二年
其余被告人各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一年六个月
4人当庭表示服判
并已履行了主要义务
网友:因小失大!
对于此事,有网友表示
自己也遇到过类似情况
还有网友质疑
被毒死的鱼能否食用
对此,有网友解释称
甲氰菊酯对人的毒性较低
但直接在河道中使用
会对水生生物造成毁灭性打击
更多网友则表示
4人的行为无法理解
“有钱买毒药,没钱买鱼?”
“有买毒药和炸药的钱
买鱼吃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