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黄违法犯罪行为
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破坏家庭和谐
群众反映强烈
对待涉黄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始终零容忍
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近日
江西多地警方突袭
多对涉黄男女被抓
章贡警方捣毁4卖淫窝点!
根据“秋风行动”部署
章贡分局积极开展摸排
从按摩店、出租房等地现场抓走
8名卖淫嫖娼违法人员
捣毁4个卖淫窝点
并依法对违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微信招嫖,抓!
凌晨2时许
宁都县公安局梅江派出所民警
在县城某宾馆查获一起卖淫嫖娼案
抓获违法行为人谢某萍和黄某
经查,违法行为人谢某通过微信向黄某招嫖
二人谈好以200元价格达成卖淫嫖娼交易
目前
违法行为人谢某萍、黄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经过严厉的打击整治
涉黄违法犯罪更加隐蔽
但是,警方打击决心不变
查处整治力度不减
涉黄违法犯罪活动
败坏社会风气
不论藏到哪里
不管有多隐蔽
一经发现
江西警方将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法律讲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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