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利700块钱
男子因此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这到底咋回事?
个人信息泄露
会给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
带来种种困扰
垃圾短信、推销电话不断
有人甚至因信息泄露而被诈骗!
为了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
司法机关加大了
违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处罚力度
近日,杨浦区人民法院
就对一起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案
进行了公开宣判
为了微店生意好
铤而走险买信息
据杨浦区人民法院审查查明,2020年4月底,被告人傅某开始从事微商销售生活用品、维生素片等保健产品。为扩大销售,傅某先后通过网络向他人购买,或者通过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4万余条。
不仅自用还出售
付出代价太沉重
除自行购买使用外,被告人傅某还先后通过网络,以人民币500元和200元的价格,出售4万多条公民个人信息给邓某某,其中,重复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8000余条,累计侵犯的公民信息共计7万多条。傅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杨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孙斯汀说:“他侵犯的公民个人信息条数达7万多条,根据相应的司法解释,达到5万条以上要判到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所以本案当中他已经达到了5万条以上的数额标准 。”
直到此时
傅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他说,自己之前法律意识淡薄
现在深刻认识到了该行为的严重性
最终,被告人傅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所得700元与作案时所用的手机、电脑全部没收。
法官孙斯汀提醒“别有用心”的人:“通过这个案子可以警示一下大家,公民个人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
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
是非常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民们请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也不要非法买卖他人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