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
近日,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了几则征地公告,涉及动迁房安置、生产防护绿地等,一起来看看都在哪里、是否会对你的生活产生影响吧~
沪闵征地告[2020]第10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10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83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动迁安置房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浦锦路、南至立跃路、西至浦秀路、北至江虹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郁宋村5队197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74.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郁宋村6队68225.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6303平方米、建设用地6412.2平方米、未利用地5510.1平方米。
3、郁宋村8队6347.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347.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跃农村3队537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315.4平方米、建设用地60.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1922.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9940平方米、建设用地6472.4平方米、未利用地5510.1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闵行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浦锦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34782397、
监督电话:33885797
联系人:沈超
联系地址:浦锦路400号
沪闵征地告[2020]第10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11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89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生产防护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沪昆高速铁路、西至嘉闵高架路、北至青春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莘庄镇青春村顾家塘组39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95.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莘庄镇青春村金家塘组3090.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090.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4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48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闵行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莘庄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4929662
监督电话:33885797
联系人:杨春梅
联系地址:七莘路889号3号楼
资料: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