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几乎是一句老生常谈,但出租车司机竟然以身试法,载着乘客在高架路上逆行,上演了惊险一幕。2020年11月4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朱某驾驶出租车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门口泊车候客,期间在车内饮用了自备的白酒。当日凌晨4时许,包括1名幼儿在内,3名乘客乘坐朱某驾驶的出租车回居住地。

出租车内还有司机饮用完的白酒瓶

朱某驾驶出租车,在未开启前照灯的情况下,驶入逆行车道,再逆行驶上高架路,逆行距离长达约6.6公里,沿线多辆正常行驶的汽车对其紧急避让。

凌晨4时10分左右,出租车与一辆警车相撞,造成警车内民警和出租车内乘客受伤。经鉴定,朱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0.69毫克/毫升,属酒后驾驶。

出租车凌晨高架逆行6.6公里还撞上警车,竟系因为酗酒恶习……-LMLPHP

被撞车辆情况

肇事出租车情况

据朱某供述,其自身酒瘾较大,有酗酒恶习,曾因饮酒原因被原单位辞退。此次酒后驾驶,他本以为系凌晨认为民警不会查酒驾,遂存在侥幸心理。

浦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朱某饮酒后驾驶营运出租车,在城市快速路上长距离逆向行驶,并与执行公务的警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致二人轻微伤及两车直接物损合计3.4万元,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 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检察官提醒:良好、规范的驾驶行为习惯是对他人以及自己的生命负责。驾驶人员要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时刻保持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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