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 连建明)上交所12月8日发布消息,针对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ST金钰,600086)及其实控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财务造假违规行为,上交所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再次体现上交所“零容忍”查处恶性违规的态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市场禁入决定书》,*ST金钰连续多年虚构销售和采购交易,涉及金额巨大,导致涉案定期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等多个主要科目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对公司业绩影响重大,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严重失实。上交所同步启动了纪律处分程序,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对公司财务造假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惩戒,对公司实控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经查实,在*ST金钰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四项违规事项。一个是虚构销售和采购交易。其次,2016年年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利润总额9504.09万元,占当年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的29.60%;2017年年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利润总额18448.2万元,占当年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的59.70%;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应收账款存在虚假记载,导致虚增利润总额7900万元,占2018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比例为211.48%。
上交所对知悉、授意、指挥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实控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裁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10年,对分管采购、销售、财务工作,组织、知悉、参与虚构销售交易的三名副总裁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5年,并根据时任董监高的职责范围及履职情况,对其他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