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网购时买到过不合格食品吗?有没有向电商平台追问过责任?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依法对平台内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依法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新民快评|电商平台有责任把好食品安全关-LMLPHP

图片来源:东方IC

食品安全是一根长长的链条,一环扣一环,每一环节都承担好自己的责任,食品安全才有保障。如今,从网上购买食品、下单外卖等消费方式,已经越来越普遍。与此同时,食品类纠纷在相关案件中占比显著。据最高法统计,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新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共计4.9万件,食品类纠纷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中占比接近半数,为45.65%。

网购食品丰富了大众的选择,也隐藏着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今年中秋节前,一些打着“手工”“自制”“私房”等旗号的月饼在朋友圈热卖,有的还在短视频平台上宣传推广,噱头十足,但在选料、制作、包装、销售等多个环节却存在安全隐患,制作者健康状况也要打上问号。说白了,一些所谓的“手工”“私房”月饼其实是“三无产品”。如果电商平台没有依法尽到审核义务,放“三无产品”过关,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不少电商平台有自营业务,很多消费者出于对平台的信任,往往会优先选择自营店铺。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11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包括某电商平台的一家自营旗舰店。自营店铺出问题,会带来更大的失望。更多的信任,应该配以更重的责任。在这一块,电商平台就不只是平台服务提供者,而是必须承担起作为食品经营者的责任。对平台自营相关问题,上述司法解释也作了明确、细化的规定,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

电商平台上的店铺、商品琳琅满目,数据庞大,但作为经营者,依法尽到自己的责任是基本的底线。电商平台要为消费者把好食品安全关,即使是非自营业务,也不能把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全推在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上。这一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都已明确。消费者被“坑”,电商平台不能置身事外。

纪玉/文

12-10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