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一位网约车司机,为救婴儿连闯红灯“被扣18分”,并罚款6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只要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闯红灯,可以免于处罚。然而,婴儿家属却声称闯红灯与其没关系,不愿意出具证明。最终,交警方面调取到医院的监控视频及就诊记录。今天,据媒体报道,网约车司机已收到交警部门通知:将为其消除交通违法记录。
遇到别人有困难或需要帮助时挺身而出,是一种值得提倡的社会美德。凡人的善行义举,传递着一股强大而又温暖的社会正能量,值得大力弘扬并给予褒扬。在我们的身边,从来不缺乏好人好事,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好人好事却得不到正面回应,做好事得不到“好报”的情况还是常有发生。如果这种现象和认知得不到及时遏制,很难想象全社会的公民道德水平会得到提高。
好人能否有好报,不仅与个人有关,更是关系到价值取向。营造一个崇德向善的氛围,首先就要让“好人有好报”,不能让好人为“证明是好人”而烦恼。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台州市一位23岁的退伍军人深圳海滩因救人溺水遇难。事发后,因缺乏关键目击证人,申报见义勇为一度受阻。当地公安部门通过找到同为救人者的关键证人,并初步判定逝者为救人遇难,启动为逝者及涉事救人者收集材料申报“见义勇为”称号的工作。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要让普通人在关键时刻站得出来,生死关头豁得出去,关键就要在平时能够从点滴小事做起,而让好人得到好报,是一个重要前提。个人可以不计得失去做好事,有关部门却不可无视,应从制度保障上尽量减少挺身而出者的后顾之忧。这符合普通民众对“好人有好报”传统理念的朴素认知,让行善者有光彩、有尊严,并引导社会的价值取向。
上善若水,厚德载物。好人有了底气,社会才有正气。德不厌小,点滴滋润。一个好人可以温暖一群人,一群好人更可以温暖整座城。相比物质回报,社会对他们的尊崇、礼遇,会更有感召力、影响力。
方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