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闵行区纪委监委紧盯建设工程领域,不断查找薄弱环节,推动完善制度建设。针对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造价较低、达不到法定招标投标规模的情况,该区积极排查廉政风险,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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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1年,区纪委会同相关部门牵头制订了规范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文件。制度试行以来,历经两次修订补充,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时间推移,制度中涉及的主体责任、执行标准等方面内容与实际出现了偏差,专项检查和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新问题,制度修订完善势在必行。
为此,区纪委监委通过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当前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存在的漏洞,会同驻在部门进一步堵漏建制。自今年6月以来,该派驻纪检监察组推动区建管委将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制度设计的重要目标,修订形成《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4.0版本,并制订《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和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实施细则》《区建管委建筑、装修、消防专业预选承包商推荐工作方案》等,进一步细化工作规范,增强可操作性。
《办法》修订后,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建管委对全区14个街镇、莘庄工业区2019年以来相关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针对工程承发包管理、现场监督管理,以及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管理履职情况,抽查286个项目承发包档案及20个在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共检查发现街镇承发包管理问题39条,工程监管履职问题56条,项目管理问题120条。目前,相关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我们将针对职能部门履职、承包商诚信经营等情况,尤其是承包商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进行考察评价,充分发挥市场退出机制作用,确保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落地见效。”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讯员 寇桂琳 陈成 记者 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