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高空抛物,相信大家都和小编一样气愤吧。

人在路上走,祸从“天上”来。近年来,高空抛物屡禁难止,成了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就在前几天,深圳又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一张铁架床从楼上坠下,致路过女清洁工被砸伤。

深圳一工业区内“天降”铁架床砸伤人,肇事者被刑拘-LMLPHP

到底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

一工业区内高空坠下铁架床

砸伤清洁工头部

12月10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吉安泰工业园内发生高空抛物伤人事件,一男子自楼上扔下一张铁架床,砸中楼下一名女清洁工头部。

事发现场公共视频拍摄到的画面显示——

在某楼栋三楼一名男子将疑似铁架床物体直接扔下,正好砸中自楼道内走出的一名女子,后者当场倒地不起。

深圳一工业区内“天降”铁架床砸伤人,肇事者被刑拘-LMLPHP

据了解,男子也是园区内的清洁工,事发时正在楼内进行员工宿舍清理工作。

伤者系被高空坠物砸伤头部致头皮撕裂伤、出血量较大,但其入院时未昏迷,经检查未伤及颅内。伤者手术后病情稳定、目前正在医院住院治疗。

涉事男子已被刑拘

据悉,自楼上扔下铁架的涉事男子,已因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高空抛物十分危险,造成的后果往往不堪设想。一次次高空坠物事件触目惊心,不停地为我们敲响警钟。

许多平时常见的“小东西”,一旦从高空砸下来后果相当可怕。

那么高空坠物一旦发生,将由谁负责?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

《意见》对于如何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和高空坠物犯罪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高空抛物的,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最后,小编也再次提醒,高空抛物伤人害己,切不可高空抛物!

12-21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