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健全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实现新建居住社区内至少配建一片非标准足球场地设施,既有城市社区因地制宜配建社区足球场地设施。
意见强调,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体育主管部门要指导城市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等工作,建立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推进机制,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逐项抓好任务落实。
意见指出,要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场地资源,在群众身边“因地建场”。紧密结合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等城市更新工作,在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通过租赁、购置、置换和改造等方式,合理利用具备条件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建设改造社区足球场地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