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反复修反复坏的这台“戴森”吸尘器 来源/记者 罗水元摄
修了,又坏;坏了,又修;修了,又……市民杨女士今年买的一台戴森吸尘器,这几天已第三次送修了。
今年2月,杨女士在青浦山姆会员店买了一台戴森SV12型无绳吸尘器,价税合计3730元。她说,当初就是冲着戴森品牌和“无绳”便利购买。
但是,今年6月,这台戴森无绳吸尘器就先后出现了两次故障:一次主机间歇性无法工作,并伴有气旋异味;另一次尘桶打不开。保修后,戴森方面一次更换了主机和气旋,另一次更换了尘桶。
图说:维修记录 来源/消费者供图
“主机、气旋、尘桶,这些都可以说得上是吸尘器的’大件’了吧。”杨女士以为,“大件”更换好后应该会“太平”了,但正常使用至前几天,她按照戴森官方推送的吸尘器清洗视频操作后,新的问题又出现了:白色u型管指示灯亮了,报警提示有堵塞。而在清洗之前,白色u型管指示灯不亮。
“真是妖!”杨女士再次向戴森官方报修。她希望戴森能像她购买的另一品牌按摩椅商家一样,在她第三次报修故障后,立即提供换货服务,而戴森则是委托快递上门取件,让她等,后续如何处理,她目前不得而知。
图说:正在检修当中
“这质量真的堪忧。”杨女士目前仍在担心中,“您觉得戴森会不会故意这次不出性能故障这个结果啊?”
据了解,根据国家家用电器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以凭维修记录和证明,要求商家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它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