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金玮菁 )近年来,伴随着“剁手党”的增多,快递行业不断的兴起、壮大,但随之也暴露出了一些对快递员队伍疏于教育管理的问题。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一名快递员将同事派送的贵重物品偷走自用的盗窃案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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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的一天,一快递公司安保部郝某至派出所报案称,公司接了一个快递单,从安徽寄往上海,包裹中是客户购买的苹果手机,价值数千元。公司发现丢了包裹后,立即通过监控进行查看,发现该包裹是一个塑料袋包装的长方形盒子,外包装有“贵重物品”的标识。当时在该网点,整车快递从流水线下来,只有一个如此包装的包裹。随后这个包裹到了分拣区就莫名消失了。
此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监控中,他就是该公司快递员工张某。第一次他拿起包裹看了看,便放回原处,5分钟后,他再次拿起该包裹,放在了自己负责派送的包裹中就离开了。令人生疑的是,该包裹的派送地区并不是由张某负责的。
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盗窃犯罪事实。他说:“我在取自己负责区域的包裹,准备去派送时,看到一个用塑料袋包装的包裹,是放在我同事派送的一堆包裹中,脑子一热,贪小便宜,反复看了看这个包裹,就偷偷放在我派送的包裹中拿走了。晚上回家拆开一看,是一个苹果手机,当时心里挺害怕的,一直不敢用,想着公司如果找到我,就把手机还回去。但是公司一直没找我,我以为没事了,就把手机给老婆用。”案发后,张某妻子将该手机交还给了公安机关。经鉴定,这部被盗的苹果手机价值人民币7000余元。
检察官提醒,快递人员在工作时,应当遵守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而快递公司也应加强对快递人员的教育管理,并妥善保管包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