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以下简称《会员服务合同》)28日在正式发布,首批15个本市主要健身品牌400余家门店率先承诺履行和使用《会员服务合同》。这是全国首个由行业部门、行业协会联合市场监管、消保委制定的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健身行业合同制定时“自说自话”的情况,有望成为历史。

健身卡七天冷静期要正式实施了!健身行业合同“自说自话”将成历史-LML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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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发布 记者 李铭珅 摄

七天冷静期成现实

新版《会员服务合同》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七天冷静期”。

根据新版合同规定,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内,在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的情况下,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全额退款。

市体育局规划产业处(法规处)处长余诗平透露,这一条款是根据相关调查数据和消费者反馈后制定的,“从实际的情况来看,买了就想退的情况挺多,消费者签了约之后,回家仔细一想感觉被套路了,就想退卡,但会面临高额的手续费,因此设了这样一个条款。”为何将时长定为7天?余诗平表示,这也是根据消费行为调查得出的,这个我们也是综合判断分析的,“我们参考了其他各行的经验,觉得7天相对来说比较合理一些。”

对于这一备受关注的条款,星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卫星认为,这体现了《会员服务合同》对行业的约束力。“七天冷静期会对健身机构的销售行为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服务时需要保持定力。”卫律师同时提醒,由于合同类型的限制,此次的“七天冷静期”仅针对会员类健身服务,私教等培训类课程暂不属适用相关条款。

合同条款更公平

除“七天冷静期”外,《会员服务合同》中还对其他几种可能触发解约条款的情况做了说明。正如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朱涛所言:“规范合同文本的发布,能够让健身机构和消费者在更加公平的条款下签订协议,有效减少和避免纠纷。”

《会员服务合同》中规定因经营者违约,发生擅自变更会员服务内容、终止营业、搬迁且补偿方案未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或未履行补偿方案、暂停营业且未履行补偿方案等四种情形,消费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退款。在卫星看来,这样的条款给双方都带来了约束,也留下了空间,“健身服务合同属于延续性合同,适用的时效期较长,不确定因素也会相对多一些。”他进一步表示,“因为经营等现实情况,从业者在制定合同时会面临一定压力,而在以往签约时,这些压力就可能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加上预付费等因素,消费者很容易处于弱势。”在他看来,此次的《会员服务合同》对条款做了修改,更注重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执行和保护,鼓励双方用“约定协商”取代“消费纠纷”。

“其实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健身行业的发展前景是值得期待的,市民们也非常关心,”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宁海介绍:“从相关的投诉统计来看,退卡难是健身行业发展的老大难,这次是多部门联合做了舆情调查,倾听了消费者的声音和反馈,有了这样一个合同范本。”她希望在《会员服务合同》落地后,消费者能够更加理性,为行业发展添砖加瓦。

从业者乐见其成

发布仪式后,与会的企业代表现场签订了履行和使用《会员服务合同》承诺书。对于这一可能给行业格局带来变化的新举措,从业者大都乐见其成。

“我们一直很期待这个规范文本出台,因为行业发展有了新的方向。”美再晨健身董事长王伟表示。据悉,在前期的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不少企业都积极参与到意见收集,也提出了许多建议。“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让行业更加平稳、健康地发展。”市健身健美协会秘书长孙崇透露,下一步,行业机构和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推广《会员服务合同》,让更多市民安心放心地享受健身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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