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这种感觉一旦有,就常驻留。我就是进入“隔代亲”阶段,才注意它,体会它的。
喜欢是一种淡淡的、发自内心的感受。它可以对人,也可以对物。对人,常用于同辈或晚辈之间。很多人最明显的喜欢都发生在找对象的时期。我现在就还能回忆起当年隔着长安街,远远地望着我太太的腰肢、身影、以及走路样子时的情景。尽管她现在有时还那样走路,可时间越久,我越有一种荒诞的感觉,觉得那是两个人,一个在我的记忆深处,一个就在我的身边。虽然这种感觉有些怪怪的,可我确信那是岁月和深厚情感酿造出来的结果。
孙女会吱声、会走路以后,我对她的喜欢更深刻、也更刻骨铭心了。有时,我会仔细地看着她,似乎要把她看到骨子里去,看她哪点和我有血脉相连;有时,我听着她奶声奶气、指着什么都发的“嘚”声,比听什么都过瘾。虽然现在她还不会说话,表达自己的需求,可她似乎什么都懂,会和家人互动。她坐在她的小桌边,自娱自乐,用小手整理上面的瓶瓶罐罐,家人和她逗趣:“你的野餐结束啦?”她会下意识地抬起头,看对方一眼,适时的“嗯”一声。她站在她的小书橱柜前,从上往下拽书,拽了一地。家人怕乱,在她后面说了她一句,她马上坐下,煞有介事地翻起书,并把小脑袋往后稍稍一偏,让说她的人恰到好处能看到她的侧脸,表示已经有所回应。
不言而喻,喜欢是一种沁人心脾的抒发,是身心愉悦的体验,也是一种不可或缺的享受。有喜欢的人,有喜欢的事,人生岂不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