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正式颁布,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规则》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程序、措施、要求等,这也是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

新民快评|惩戒有“度”,教育有方-LML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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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不严,师之惰。”惩戒,本是教师授业解惑过程的一项基本内容,特别是对于扰乱教学秩序的“熊孩子”,通过适当的惩戒方式,不仅可以教育学生,更是保护了其他学生的权益。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惩戒却变得像烫手山芋般无从下手,一旦老师惩戒孩子,很容易引起家长不满。今年5月30日,广州一小学生家长在网络上发布其女儿遭老师体罚致吐血的虚假信息,并伪造血衣、雇人进行网络炒作,从而达到迫使学校开除涉事老师、索要赔偿等目的。此事引起广泛关注,微博热搜高达数亿阅读量。近日,该家长因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

类似教师在正当惩戒孩子之后,家长通过网络给老师扣上“体罚”的帽子,并对学校施加压力的事件,近年来屡屡发生,其原因就是惩戒与变相体罚界限并不明确,结果就是让不少教师面对学生教育问题时变得“不能管、不想管、不敢管”,最终形成多输的局面。

教育是一门艺术,教育惩戒是这门艺术中尤为特殊的部分,既要遵循教育规律原则,又要灵活运用,重视方式方法和实际。从“点名批评”到“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等,《规则》赋予了教师行使教育惩戒的法定权利,改变了过去教师管不了、不敢管的情况,保障了教师的教育权。明确了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在保障教师惩戒权利的同时,《规则》也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为惩戒设定了“负面清单”,明确了惩戒与体罚的界限。

教育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职责,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是学校、教师正常实施教育管理的重要方面。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教育,而不是惩罚。对于教师来说,要会用、敢用,亦要慎用;对于家长来说,要理解、支持,更要配合。在家校合力中,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让有“力度”的教育促进孩子更好地成长。

方翔/文

12-30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