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通讯员 宋严 记者 江跃中)2年前,“95”后男子于某因偷转前女友支付宝账户内的现金锒铛入狱。不料时隔2年,出狱不久的于某竟再次故伎重演……近日,普陀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电话后,经缜密侦查,迅速侦破一起盗窃支付宝账户内现金案件,于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偷窃前女友钱财锒铛入狱 “渣男太渣”,又将贼手伸向了新女友……-LMLPHP

图说:犯罪嫌疑人于某到案。(普陀公安分局供图 下同)

去年12月25日晚,普陀公安分局长寿路派出所接到市民李小姐报警电话:她存在银行卡内近27万元现金,被正与其一同在某火锅店吃饭的男友于某偷偷转入自己的支付宝账户。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将报警人李小姐与其男友于某一同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到所后,于某起初还坚持自己转走李小姐银行卡内的现金,是男女朋友交往的正常行为,但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在大量事实证据前,于某终于向民警如实交代了自己偷偷转走女友李小姐银行卡内近27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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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于某盗窃报警人支付宝余额及银行卡内现金部分转账记录。

李小姐和于某于今年7月相识,10月两人确定为男女朋友关系。在交往期间,于某悄悄记下李小姐的支付密码,并以借李小姐手机玩为由,偷偷将李小姐支付宝及其绑定的银行卡内现金转入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内。自10月13日至12月17日期间,于某利用与李小姐一同吃饭、出行之际,假借其手机,在其不知情且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先后多次从李小姐支付宝余额及所绑定的银行卡内,转走26.8万元至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为了不被李小姐发现,于某每次转账之后,都会删除短信提示信息和交易记录。直至李小姐急需用钱,而账户显示余额不足时,方才发现于某一直在偷偷转走自己银行卡里的现金。

经调查,于某曾于2018年以同样的手法,从其前女友手机中的支付宝账户窃得人民币1万元,后被江苏省常州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要谨慎设置手机支付、转账密码,切记不要贪图方便,将支付与转账使用相同的密码。并同时设定月度限额或单次支付限额,一旦密码被不法分子破解可避免损失扩大。如若发现手机支付被盗刷,请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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