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统筹做好春节期间食品经营安全监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该局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在承接集体用餐时,要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根据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餐饮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双落实;餐饮服务单位在承接100人以上集体用餐(包括婚丧宴、生日宴、会议聚餐等),农村集体聚餐服务队一次性承接40人以上聚餐活动时,要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服务队要与举办方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从源头上做好疫情防控;要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严格落实进场顾客体温测量规定。并加大公筷公勺公夹的使用力度,拒绝铺张浪费,减少厨余垃圾;同时,严把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关,严把粉条制品进货关,严防诺如病毒感染,严格控制原材料使用,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另外,各旗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排查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洗消设施、索证索票、加工操作、人员健康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要全方位督查督办,确保彻底整改到位。严厉查处餐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检查发现的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不齐全、标签标示不符合食品、不消毒餐饮具等行为,要进行严厉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