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四五”时期,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之际,我们要继续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我国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的积极作用,促进新时代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为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厚植了制度根基。《建议》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深化对市场和政府二者关系的认识,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就现阶段来说,为了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我们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建设有效市场。我们要研究、掌握、尊重与运用市场运行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文化、法律、政策等多维角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从而激发各类经济主体发展新活力。二是打造有为政府。既要通过规范而完善的制度来抑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消极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使市场“有效”,又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规范政府自身行为,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使政府“有为”,实现市场积极作用和政府积极作用的有机统一,从而创造1+1>2的经济发展动能。三是依据“探索规律—制定规划—出台政策”的路径深入推进。首先要认真研究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结合的客观规律,制定出一定时期内可操作性规划,再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有效的操作政策,从而有序推进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立足国内外经济发展新局势,亟待从以下五个方面全面发力,加快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

第一,推进市场制度改革创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既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也是新时代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条件。我们要从我国市场主体的现实出发,通过推进市场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来激发各类市场的活力。一是在国有市场主体方面,要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积极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构建多元化产权结构;进一步推进党建融入公司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打造国际一流企业集团;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在非公有制市场主体方面,要深化各地基层政府体制改革,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所需要的文化理念、法律体系和政策体系,优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通过加大力度推进改革创新,让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加发展信心与活力。三是在行业改革方面,要区分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类不同性质的行业,以及非竞争性行业中的两类不同性质的企业(非竞争性行业中也有竞争性企业),推进能源、铁路、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企业及其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改革。四是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要重视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建设,大力培育企业家队伍,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第二,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提高宏观经济治理能力。目前,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一是加强宏观调控所需要的数据库建设,提升大数据现代技术手段辅助治理能力,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夯实宏观经济治理基础,提高宏观调控能力。二是建立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税收、金融、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与投资、产业、就业、消费、外贸、环保、区域、城乡等政策紧密配合,目标优化、分工合理、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三是完善宏观经济政策研究、论证、制定、执行、评估、激励机制,重视预调和定调手段的综合运用,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四是根据国际经济周期变化情况,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搞好跨经济周期政策设计与有效运用,提高逆周期调节能力,促进宏观经济总量平衡、结构优化、内外均衡、协调发展。

第三,加快制度创新,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是现代市场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构建现代财税金融体制的重点包括,一是在财政体制方面,加强宏观调控力度,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提高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预算管理体制机制及政策体系,提高财政支出标准化水平,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厘清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完善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系,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二是在税收体制方面,建立健全现代税收制度,完善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度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提高征管效率。三是在金融体制方面,健全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体系,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深化利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深化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既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又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金融机构治理机制,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提高金融监管能力,严格防范金融风险。

第四,健全体制机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一是要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基础制度入手,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形成。二是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放宽市场准入,保护知识产权,促进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体系的形成。三是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四是健全要素市场化运行机制,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提高要素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水平。五是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第五,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保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要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继续推进政府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深度优化营商环境,形成市场化、公正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对现代科学技术条件下出现的新业态、新产业、新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完善重大政策事前评估、事中跟踪观察和事后评价制度体系,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增加政务透明度,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改革,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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