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班牙国会通过安乐死法案。如无意外,将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三个月后生效。通过安乐死法案意味着什么?为什么许多国家都在讨论安乐死?近日,《欧洲时报》专访了西班牙中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季奕鸿律师。他结合多年工作经验,介绍了西班牙近年来对安乐死的讨论,并谈了安乐死在西方社会经历的演变。
安乐死或在今年二月下旬合法化
在西班牙,自杀是不合法的,如果有人协助别人自杀,也是违法的。 但近年来,安乐死被越来越多的人讨论,许多患者和家属都希望能制定一项法律用来终止生命。
拉蒙·桑佩德罗(Ramón Sampedro)是第一位主张安乐死的西班牙人。他是一名海员和作家,25岁开始四肢瘫痪,之后卧床不起30年。在此期间,他进行了密集的司法请愿活动,希望能够有人协助他死亡,并要确保帮助他的人不会获罪。 桑佩德罗在他11个朋友的出谋划策下,最终在1998年1月12日,服氰化物死亡。
58岁的何塞·安东尼奥·阿拉巴尔(José Antonio Arrabal)也是备受关注的一起案例。 2015年他被诊断出患有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ALS),这是一种无法治愈的疾病。阿拉巴尔想自杀,但根据西班牙刑法,协助他人自杀是犯法的。为了不殃及他人,何塞花了几个月时间计划自杀。终于有一次趁家人不在家时,他在摄像机前吞下两瓶网络上买的药物,终结了生命。
玛丽亚·何塞·卡拉斯科(María José Carrasco)的故事也是近年给西班牙社会带来较大震撼的一起例子。她被诊断患有多发性硬化症(MS),在与疾病斗争了30年后去世,享年62岁。 她是在丈夫的帮助下离开人世的。在她去世的前一天,他俩录制了一段视频,视频中解释了卡拉斯科想要结束生命的原因。一天后,她的丈夫给了她一片戊巴比妥钠,她便安静地离开了世界。
12月17日,西班牙国会通过安乐死法案,将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三个月后生效。也就是说,在2021年的2月下旬,安乐死法案将有可能正式生效。此后,那些患有严重且无法治愈疾病的人可以在医疗系统的帮助下结束生命。那些患有慢性病导致丧失能力的病患,导致其身体或精神都无法承受的人可以申请安乐死。
申请者必须是成年人,具有西班牙国籍。如非西班牙国籍,必须在过去的12个月内都居住在西班牙。并且,只有在遭受严重且无法治愈的疾病或严重的慢性病导致无法自理时,才能申请安乐死。
一旦申请安乐死,医生必须在48小时内确认患者是否符合要求。如果病人符合要求,应通过口头和书面方式来告知病人治疗的可能性。然后患者会有15天的考虑时间,如果患者继续想要申请安乐死,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医生将与他进行第二次对话。第二次讨论后的24小时,患者需要再次确认他是否继续执行安乐死。
如果患者坚持自己的决定,将由第二位医生来评估。第二位医生可以在十天内确认患者是否符合接受安乐死的要求。如果两位医生都同意,文件将转至自治区的评估委员会。如果两位医生专家得出的结论不同,则由评估委员会来判断是否适合执行安乐死。
当然,在整个过程中,患者在任何时候都有权改变主意,推迟或放弃安乐死。并且,距离他首次提出安乐死申请至少要经过一个月时间。
安乐死的“前世今生”
安乐死(Euthanasia)一词源于希腊文Euthanatos,原意是指善终、舒适无痛的死亡,西方早期的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都支持安乐死,认为能够有尊严的死去是人的权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普遍允许病人及残废人“自由离世”。
17世纪时,著名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指出,长寿是生物医学的崇高目的,安乐死也是医学技术的必要领域。19世纪时,安乐死被狭义地理解为在医生的协助下减轻痛苦的过程。到纳粹统治时期,安乐死一词被笼上阴影。1939年至1941年间,希特勒将近十万犹太人在毒气室秘密屠杀,美其名曰“安乐死计划”(Euthanasia Program)。纳粹鼓吹的安乐死是毁减“不具生命价值的生命”。在这段时间里,数十万人被定义为“无价值的生命”,以“安乐死”的名义被残酷地杀害。直至1958年,“安乐死”的涵义才与被纳粹分子所滥用的意义区分开来。
总体来说,安乐死的做法与天主教的教义是背道而驰的。因为天主教认为死亡应由上帝决定。直到1980年,天主教发布声明,表明教会对安乐死问题的底线,即濒死病人可以被允许放弃治疗。
目前,世界上有5个国家是合法的。即加拿大、荷兰、比利时、瑞士和哥伦比亚。哥伦比亚是唯一的发展中国家,在1997年通过了安乐死法。
美国在19世纪时有人提出了安乐死。英国也考虑过安乐死问题。1935年在英国成立第一个自愿安乐死合法化委员会。在医学上,第一次大规模对无法救助的病人进行无痛苦治疗就是从英国开始的。西班牙在癌症后期,也有专门的治疗小组。
安乐死背后引发的人生思考
季律师回忆称,大约七八年前,他在律师工会做志愿律师,曾去西班牙公立的老年中心,向老人们讲解“生命遗嘱”(testamento vital)的问题。在做志愿者的过程中,他发现西班牙人其实对生命遗嘱也不太了解。生命遗嘱的概念是1961年一名美国律师提出的,2002年起在西班牙生效。
确切来说,这是一种预先准备好的医疗文件。做法是,当人处于头脑清醒时,可以去公证处立下遗嘱,这种遗嘱是说万一以后生病到神志不清、无法为自己的治疗做出决定,可以由主治医生决定要不要继续治疗、继续做手术。生命遗嘱的内容还包括,可以决定死后要不要被解剖、是否接受宗教治疗,还可以决定医疗方案方面的一些细节。如果有人在生病后,决定不想延续生命,并已立有生命遗嘱,那么就可以由医生对患者实行类似于安乐死的治疗方案。
在安乐死尚未合法化的时代,生命遗嘱是西班牙在给予患者自主权方面的一个重要里程碑。2013年,西班牙境内有15万人立下生命遗嘱。2018年,立下生命遗嘱的人达到25.4万。
季律师表示,安乐死与华人的传统观念是有区别的。华人的普遍做法是,只要家里尚有经济能力,一定要不惜代价给家人延续生命。其实这对当事人来说未必是好事,可能会增加痛苦。安乐死其实是给当事人留下身体的处置权。从法律意义上说,身体是属于自己的,也是属于社会的。但是当人生走到最后一段路,如何有尊严地离世其实也很重要。尤其是当人生病时,是比较脆弱的时刻,甚至可能思想也不再完整。因此,如果能事先考虑到万一有一天病入膏肓,该如何走好生命的最后一段路,会让人生更加圆满。
季律师表示,将安乐死合法化是人类文明进程的标志之一。安乐死并不是因为病人很痛苦,为了减少痛苦而采取的做法。其重要的目的是守住人的尊严。有人会觉得病魔让人失去尊严,在这样的情况下宁愿去死;还有人是想减少亲友和家属的负担。当然,只有自愿的安乐死才是合法的。从医学的角度来说,能够让人有尊严的离世其实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本报图文综合欧洲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