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胡明冬)一女子以亲戚办厂、集装箱扩建、幼儿园扩建等虚假理由,承诺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骗取9个老姐妹共计300万余元。今天上午,宝山区法院对年近六旬的被告人张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追缴被告人张某的违法所得发还各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以亲戚办厂、集装箱扩建、幼儿园扩建等虚假理由,以承诺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共骗取被害人施女士、王女士等九人共计300万余元,后逃匿。2019年10月18日,被告人张某于在安徽省淮南市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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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被告人张某庭前供述,2015年,张某通过网上认识了“男友”刘先生。2016年底,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刘先生辞职处于无业状态后,仅靠张某的退休工资和在服装店打工的微薄收入不足以支撑二人的日常花销,于是在开始想着“弄点钱”。张某想到了经常来找其雇主的一个蔡姓男子,蔡姓男子称其从事化妆品投资,投资回报很高,张某很心动,但当时无钱投资。
蔡姓男子让张某编造身边做大生意的亲戚的生意项目需要融资的谎,向其身边闺蜜姐妹朋友们借款。于是,被告人张某便开始以高达80%—100%的利息回报为诱饵,从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间,张某编造了哥哥幼儿园扩建、堂哥厂房扩建、儿子开办养老院等理由骗取了施女士等闺蜜朋友共计300万余元。其中80余万元给了蔡姓男子投资,其余大部分都被张某和刘先生挥霍了。蔡姓男子给过张某30余万元的投资回报,张某拿到后给了被害人几万元,主要也是为下次借款作铺垫。
2018年5月左右,张某因为知道诈骗事实要败露了,遂逃离上海到安徽,直至被抓获。
2020年4月,公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张某诉至宝山法院。5月6日,宝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被告人张某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辩护人另提出,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且当庭供认全案犯罪事实,应认定其具有坦白情节并予从轻处罚。
今天上午,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且当庭供认了全案犯罪事实,其对赃款去向的辩解,不影响其坦白情节的认定。因此法院对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张某具有坦白的从轻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