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某犯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于2020年9月18日向涪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于同日立案。因涉及被害人个人隐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4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四川绵阳一民办校副校长因猥亵学生被判14年-LMLPHP

2020年5月1日,绵阳市涪城区警方通报,吴某某体罚、性骚扰学生一事涉嫌刑事犯罪,已对其刑事拘留,并向社会征集吴某某犯罪线索。

1月13日,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宣判,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禁止被告人吴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及相关职业。

01-14 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