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 发
姚丽萍/文
民法典,是权利宣言。
一部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是新时代中国智慧的立法表达,也是国家繁荣昌盛的法治体现。
今天,民法典草案立法说明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我国民法典编纂,分两步走:第一步,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编纂的序曲;第二步,完成民法典各分编。回望民法典的酝酿和编纂,若用一句话来评价,就是——绣花功夫绣出“权利宣言”。
“春寒料峭问春风,谁在劳作到深更?”这句诗,是2017年3月民法总则通过之时,我国民法领域权威专家、民法典编纂的参与者孙宪忠代表有感而发。这句诗,也可以看作民法典编纂的一种写照。数十年里,几经波折。终于,编纂民法典,成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成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成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总则,由此,“权利宣言”在法治中国的历史上开启新篇章。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审议,其中包括六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共计1034条,这标志着民法典编纂迈出了第二步。2019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和民法总则合为一体,民法典草案首次以“完成版”亮相。
对公众而言,较之民法典,民法通则算是“熟面孔”。只不过,伴随时代发展,现行民法通则的不少内容已被其他法律替代,甚至不再发挥作用。民法典编纂是我国现实法律制度发展的必然,是时代的选择,又如何彰显富有时代特征的中国智慧?
首先,民法典的时代性,在于对新权利的保护。权利的与时俱进,决定了民法典的与时俱进,新诞生的权利,只有在民法典中得到充分反映,立法才具备先进性。
四十年来,当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产权房,成为业主,“物权”从一个陌生的新名词变成人人关心的权利,民法典草案物权编加强对业主权利的保护。同时,民法典草案总则编以专章形式,尽可能对民事主体享有的各种权利进行详细列举,并留有发展空间,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
如果说,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观照了一个时代的社会百态,那么民法典就是反映社会生活的法律“百科全书”。民法典出台后,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将被替代。
同时,民法典的编纂,也是我国民主法治、人权保障的对外宣示。伴随“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深入人心,民法典编纂将向世界展示中国民主法治和权利保障的新进展。
其次,民法典的时代性,在于对新技术的呼应。
互联网时代,技术科技飞速发展,对传统民法规范提出不少需要关注和解决的新问题,互联网时代的民法典,天生别具一格。迄今,我国在互联网应用领域全球领先,在信息技术的普及和信息社会的建设领域全球领先,这些都是我国民法典走在世界前列的物质基础、客观条件。
四十年来,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逐渐摆脱贫困,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百科全书”式的民法典,彰显时代特征,呈现中国智慧。这样的使命担当,如何完成?正如代表们所言——用绣花功夫绣出“权利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