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说,来自财政部的消息表明,截至2020年末,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全面完成,共划转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这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这项工作的意义,也正如财政部所宣示的那样:“中央层面划转工作的全面完成,为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充分体现了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从道理上而言,国有企业之所以在现实中具有先赋性的地位,其道义基础就是国有企业可以更具效率、更加直接、更加均等化地增进国民的福祉,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当然,实际上,国有生产机构的“全民”性,并非直接可见,而是常常隐匿于国家税收及其二次分配的制度化运行中,内化于与其他非国有性质的生产机构大体一致的市场行为和规制行为中。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将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的“全民”性直接呈现出来,将“全民”性的国有企业的生产成果与全民福祉直接挂钩,体现了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化安排。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可谓将国有资本用得其所。与现代社会发展相契合的社会保障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最重要内容之一。经济体制结构、企业治理结构的改革,叠加老龄化社会的快速到来,使得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到位及其顺利运转面临着诸多挑战。有统计表明,2019年,中国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抚养比约为1/4,即大约每4名59周岁以下的劳动年龄人口供养1名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老年人。依据现在的人口年龄结构,有分析预测,中国社会的抚养比到2035年时将上升至约1/1,这对社会保障体制来说极具挑战性。

从全国来看,那些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和运转出现问题甚至危机的地方,往往是过去计划体制下的退休养老办法铺开面比较大,经济社会向市场转型过程中遗留问题比较多的地区。这些地方又恰是计划体制下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地。因此,在国家层面为其补偿社保基金缺口,既可助其缓解危机,为其进入良性运行轨道腾挪空间,也是实现社会基本正义,保持社会安定之举。

从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试点到全面推开划转,这一制度化安排愈益凸显了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的重要性。由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是以统一划转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方式来实现,所以国有企业的盈利及盈利水平就是全民共享和享多少的关键。

01-15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