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江跃中 方翔 潘高峰)“保护和利用不平衡”“城市宏观规划与历史建筑保护缺少统筹”“整体性面状开发利用较少,点状开发居多”……民建上海市委在提交即将开幕的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提案中指出,通过对上海市各区历史建筑进行调研发现,在保护利用过程中存在保护利用多偏向于“保护”等共性问题,提案呼吁采取措施分类合理保护历史建筑并提升功能、优化历史建筑管理制度及体系等。

上海1058处优秀历史建筑如何加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民建上海市委:分类合理保护历史建筑并提升功能-LMLPHP

图说:武康大楼。记者 李铭珅 摄

历史建筑受“最严格保护”

近年来,上海对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提出“建立最严格的保护制度”。目前,已公布1058处优秀历史建筑,3435处不可移动文物,397条风貌保护道路(街巷),41平方公里的历史文化风貌区,250片风貌保护街坊。 保护对象类型涵盖了石库门里弄、工人新村、工业遗产、百年高校等,保护范畴不断扩大,保护类型和数量持续增加,逐步建立“城镇村”“点线面”结合的保护对象体系。

存在目的是使用及活化

“但在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利用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民建上海市委的提案认为,专家学者大多呼吁保护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希望“修旧如旧”而不计人力物力财力等成本投入。然而建筑不像珠宝古董可以束之高阁,建筑存在目的是使用及活化。如石库门新旧里弄建筑,若一味的“修旧如旧”,不对其空间格局、室内功能布局进行调整,其适应性及体验感就不能提升,难以真正的改善民生。

受房屋产权、开发利用经验、建筑分布等因素影响,目前开发以点状居多,宏观层面整体性开发利用情况偏少,特别是优秀历史建筑或文物建筑。点状开发利用,往往很难使建筑具备持续性造血功能。

据此,民建上海市委建议,“在加强保护的同时,实行可持续利用,也应提上议事日程。”

另外,在以往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尝试及实践中,政府投资修缮补强占据财政支出比重较大。历史建筑数量繁多,后续保护利用将会有巨大的经济缺口,而活化建筑不仅可以更好保护历史建筑,也可以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传承保护同时进行改造

民建上海市委提案建议“在加强保护的同时,实行可持续利用。”具体对策有:

民生型可持续利用。对需要延续其居住功能的历史建筑,应当根据群众的现代生活需求,通过有效提升建筑功能及性能、合理降低居住人口密度、更新保护价值偏低建筑、创造和谐宜居的配套环境等方法,在传承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改造。

经济型可持续利用。对拟用于商业用途的历史建筑,应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适宜性改造,成立保护开发企业,建立合理征收体系,点面结合统筹开发,提升建筑活化与造血功能,将建筑活化与辐射圈内消费需求相统一,合理发挥其使用功能和经济价值,实现历史建筑的造血功能和可持续利用。

公益型可持续利用。对拟用于公益用途的历史建筑,一般具有较重要的政治、历史和人文价值,应当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资金的捐赠,同时对建筑周边合理规划布局,在政府主导下进行保护性利用。

“考虑到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的目的都是对历史文化和风貌的传承和保护,建议能够统合历史风貌和文物保护的相关职能,形成统一的保护体制和机制,使保护工作权责更加清晰。”提案还建议,联合执法应引入专业技术力量,及时、专业地处置对风貌历史建筑违章搭建、室内增设夹层、破坏立面风貌、局部超负荷使用、私自装修改造等情况;制定合理的征收政策,增强政府对历史建筑的控制力,提高老房子的有效管理、保养及开发利用等方面可实施性,也可降低经济成本;健全历史建筑保护政策,为历史建筑保护和修缮工作提供依据。

01-18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