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酒后驾车,是睁着眼闭只眼,还是坚决劝阻?近日,静安警方查处一起危险驾驶罪,嫌疑人富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第一通报警电话,正是来自富某的朋友。

1月9日凌晨1时许,静安公安分局接到一举报电话,举报人称其朋友富某酒驾,希望民警到场处置。民警在瑞金一路沿线巡查举报人所描述车辆的同时,静安警方又接到报警电话称,延安中路瑞金一路、南京西路成都北路陆续发生两起交通事故。据报警人反映,肇事车辆驾驶员有酒驾嫌疑,且事故发生后均逃离现场。

民警获悉事故警情后,根据事故发地位置分析,这极有可能是富某驾驶的车辆所致。通过调阅事发地附件的公共视频,警方发现了嫌疑车辆的踪迹。经民警辨认,发现逃逸车辆正是先前被举报涉嫌酒驾的车辆,当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此时驾驶员富某不但不靠边停车,反而加速逃离。当车辆行驶至南京西路黄陂北路口时,因路口车道被堵,才被迫停车。

经司法鉴定,富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据报警人王先生介绍,其与富某聚餐,席间富某独自一人饮用了约一斤白酒。结束后,两人便来到停车场取车,为防止富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便极力阻挠。由于代驾迟迟未到,富某一气之下经发动车辆离开。

目前,富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静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胡彦珣)

01-19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