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将自2017年11月以来在14个省区市联合开展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以下简称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推广。

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是指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管机构以及调解组织、鉴定机构、保险机构形成协同工作新格局,通过建立并利用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 平台,实现此类纠纷责任认定、理赔计算、调解、司法鉴定、法院诉讼、一键理赔等一体化处理,促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源头治理和公正高效便捷化解。

自2017年11月28日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开始,截至2020年4月底,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已在全国27家高级人民法院试点上线1380家基层人民法院,共计受理调解申请320247件,调解成功率82.19%;该平台已全部对接公安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信息共享;已对接25家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系统,实现调解数据与办案数据共享;已对接13家财产保险公司,实现85%机动车车辆保险一键理赔。一键理赔达成金额128077.21万元。

最高法指出,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快速增长,已经成为人民法院受案数量最多的民事案件类型之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侵权人逃避责任、损害赔偿标准不统一、赔偿规则不清晰等问题长期存在并影响着当事人的司法体验,制约了纠纷的高效化解。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以公开的程序、可预测的标准、智能化的计算,快速公正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促进类案同判,并通过规则和技术的双重保证,使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种融合互动、共享共治的纠纷治理方式,开创了互联网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模式。

此次将该平台在全国范围推广,有利于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使改革红利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使机制优势充分转化成治理效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05-22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