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喜欢的书,我是要磨洋工的。好书如益友,总想和她多处一会儿,今天看一点,明日读一段,我称之为佳篇有约。读完掩卷的时候,又像是书在与我作别,其实我还未抽离出来。
当年读萧红的《呼兰河传》,有一个大泥坑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书中描绘那个泥坑有五六尺深,不下雨那泥浆好像粥一样,下雨,那泥坑就变成河了。于是,围绕着这个泥坑,萧红写得热热闹闹而又险象环生。忽而马车翻进了泥坑,车夫爬了出来,马却上不来;忽而鸡鸭淹死在里面,猪狗又掉进坑里;继而小孩也掉了下去——一年之中抬车抬马,在这泥坑上不知抬了多少次。我一边看“热闹”一边在生气,既然这个坑子祸害不浅,为何就没有人填了它,呼兰河虽说是个小城,也该有官府吧,即使没人肯做“公益”,那些个拿俸禄的焉能等闲视之?好在萧红没有卖关子,她给出了答案。
“总共这泥坑子可施给当地居民福利有两条:第一条,常常抬车抬马,淹鸡淹鸭,闹得非常热闹,可使居民说长道短,得以消遣。第二条就是猪肉的问题了,若没有这泥坑子可怎么说吃瘟猪呢?吃是可以吃的,但怎么说法呢?真正说是吃的瘟猪肉,岂不太不讲卫生了吗?有这泥坑子可就好办了,可以使瘟猪变成淹猪,居民们买起肉来,第一经济,第二也不算不卫生。”可见这里的居民是需要借口将瘟猪当做淹猪来食的。
这样的“福利”之说令我吃惊,转而思忖,以书中的叙事背景,又合情合理,正因为合情合理愈加让我震撼。一个地方再怎么要热闹总不至于拿生命作消遣吧。恕吾愚钝,如若不点明,以我个人的生长环境和年代,仅凭有限的想象恐怕不足以令我震撼。一个人的生命有限,而书的功能恰恰可以突破这种局限,在有限的人生中拓宽生命的维度,跨越时空,解读不同年代不一样的人生,可以从别人的角度去重新思量。
如果说萧红的点明令我顿悟,那么有的作品,你只需走进去便能感受到。比如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以魔幻的手笔,勾勒出一个光怪陆离的孤独世界。一座与世隔绝的小镇;一个陷入怪圈的家族,甚至一些有趣的想象都散发着孤独的气息。这些元素的构成,使接下来书中人物所有的怪癖行为不足为奇。书中重要人物阿玛兰妲,因备受爱情困扰,心理扭曲,终身难以治愈,常年以编织消磨时光,白天织晚上拆,且做且毁,似乎永远没有完工的时候。那种深入骨髓的孤独,力透纸背,读起来令人毛骨悚然。书中的经典语录,如“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或“一个幸福晚年的秘诀不是别的,而是与孤寂签订一个体面的协定”等等。它们不仅广为流传,更有着令人反复咀嚼的魔力。
优秀的作品妙就妙在能点中穴位,挠到痒处,该说的说明白了,不说的你也自会明白。
读书一旦形成习惯,便会上瘾,于我而言,上瘾不代表沉湎,也谈不上深陷,只是觉得身边要有这么一件东西,可以陪伴,有所期待。捧一本书,泡一壶茶,磨磨蹭蹭地读,茶香墨香默契如一味定心丸。此时,心静性闲,好像搂着一个储蓄罐,不急用,但那份满足和踏实,呵呵,只有自己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