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高进低出”“长收短付”乱象 上海十部门联合出“重拳”-LMLPHP

图说:上海今出台《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讯(记者 杨玉红)严控租金贷款业务,坚决遏制“高进低出”和“长收短付”行为。今天,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公安局等10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整顿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解决住房租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高进低出”是指长租公寓公司作为中间商,高价从房东手中租来房子,却以低价租给租客。在住房租赁市场,“高进低出”分为两类,一类是早些年恶性竞争和高杠杆使然,一些包租机构对租价走势误判,后来又遭遇市场收缩和租价下跌,为保证现金流和持续经营不得不“低出”;而另一类是以卷钱为目的,以“高进低出”为手段的诈骗行为。

除“高进低出”外,部分住房租赁企业通常还搭配“长收短付”手法,企业向租客一次性收取半年度或年度租金,然后按照季度或月度支付给房东,将差额部分用于自身经营或其他用途,这也为之后的卷款逃跑创造了机会。这是部分长租公寓爆雷的主要原因之一。

精准打击住宅租赁市场存在的乱象,《实施意见》从加强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管理、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加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加强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管理、加强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加强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加强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严厉打击住房租赁市场乱象和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制度保障等9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实施意见》要求住房租赁企业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开业报告或备案手续,从业人员实名挂牌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推行房源核验码制度,夯实企业、网络信息平台的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明确未取得房源核验码不得发布房源信息;优化完善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不断提升网签备案便利化程度,扩大覆盖面。

对住房租赁服务收费、租金支付周期以及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合作,《实施意见》要求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应在本市注册的商业银行开立全市唯一的资金监管账户,由监管银行对企业租金押金的收付实施监管;严控租金贷款业务,禁止增量、压降存量;建立住房租赁企业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强化风险提示,坚决遏制“高进低出”和“长收短付”行为。

坚持整治“快见效”和规范“见长效”相结合,上海将严厉打击市场乱象,构建住房租赁矛盾化解的多元共治格局,完善投诉举报处置、管理与执法联动机制,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效震慑;加强住房租赁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推动行业自律,引导市场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发挥舆论监督引导作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租房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逐步培育遵法守约、诚信经营、理性租房的市场环境。

同时,上海将加快推动住房租赁平台政务服务升级,构建完善本市“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的住房租赁线上服务体系;不断强化住房租赁平台数据赋能和实战应用,构建完善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监测监管应用场景。按照“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发挥好住房租赁平台的公示作用,努力营造透明、规范的市场环境。

02-04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