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绍波/画
过年了,收红包,小孩子们好开心。可压岁钱,到底怎么收、怎么管、怎么用呢?听听民法典怎么说。
先说说,怎么收。
民法典第二十条说,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即其父母)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十九条说,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可见,小孩子能不能自己收红包,有个分水岭——8岁!不满8岁,红包由父母代收;满8岁,自己收。
再说说,谁保管。
刚刚说了,不满八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因此,父母帮孩子收的红包,就由父母替孩子保管吧。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情况有些不同。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这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还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这类未成年人可以自己保管一定金额的红包。一般而言,200元左右适合给孩子自己支配;2000元左右一般在父母监管下使用。家长可以根据孩子的年龄、智力以及家庭情况,来考虑孩子自行保管“多大”的红包,并征求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的意愿。当然,如果长辈给的是“巨额”红包,建议还是由父母进行保管。
最后说说,怎么用。
小孩独立保管红包,监护人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保障小孩实施与其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小孩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家长一般不要干涉。若是父母帮助保管红包,依照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除为维护孩子的利益外,家长不能轻易处分这些红包。
其实,我们还想说说为啥要给压岁钱。长辈是真心希望带给小辈祝福才给红包,可以看成是法律上的“赠与”。只不过,随着经济能力、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一些观念也在发生变化,类似于“某某给了我孩子红包,我也要还给某某小孩一个红包”的声音时不时出现,似乎给红包变成了大人们之间的一种“交易”,而红包金额也在不断“爬升”。在此,呼吁大家不要为了面子给红包,适当适度,让压岁钱回归“祝福”初衷吧。
金缨
首席记者 姚丽萍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