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微信公众号2月22日通报,2月17日,池州市青阳县盛石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设备调试过程中,因窑体内原料结块,2名刚聘来的湖北籍窑师和1名企业股东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窑疏通,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1名窑师和1名企业股东死亡,1人轻伤。
通报称,事故暴露出企业和从业人员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不清、试生产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等问题,也暴露出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王清宪省长、邓向阳常务副省长、张红文副省长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妥处善后,查清原因,严格追责。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省安委会办公室就池州市青阳县盛石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17”中毒窒息事故发出通报,要求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