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网民“辣笔小球”(本名仇子明)因发布诋毁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被刑拘,昨天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称,绵阳一网友诋毁贬损戍边英雄,被行拘7天。
图片来源: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英雄尊严不容诋毁,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近两日,南京、北京、四川等地公安机关对相关公然侮辱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皆依法追查严惩。近年来,网络上不时出现对英雄烈士诋毁、侮辱、诽谤的错误言辞:从一男子造谣污蔑“狼牙山五壮士”,到某品牌公然侮辱邱少云烈士,再到此次“辣笔小球”等多名网民诋毁戍边英雄官兵,他们之中有的处心积虑、丧心病狂地朝英雄泼脏水,妄图瓦解社会的价值观;有的则出于恶搞的心态,把英雄当成消遣的对象……这些行为不仅是无知,更是无耻。就像鲁迅曾经说过的,“战士战死了的时候,苍蝇们所首先发见的是他的缺点和伤痕,嘬着,营营地叫着,以为得意,以为比死了的战士更英雄。”
用所谓的历史“真相”“考证”等字眼,无中生有地编造历史事实或是编写网络段子,诋毁英雄的光辉形象,不仅在公众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更是亵渎了为国家和民族献身的英雄。“当过去不再照亮将来时,人心将在黑暗里徘徊。”每一个时代的英雄反映出来的其实是那个时代的精神特质,诋毁英雄实际上就是诋毁一个时代的精神。守护英雄的尊严和荣誉,就是守护一个民族最朴素的情感,更是捍卫社会的整体价值观。
英雄事迹容不得调侃和编造。舆论有底线、法律有底线,任何抹黑英雄的行为都将付出应有的代价。去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相衔接,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这体现了捍卫英雄的国家意志,代表了公众对英雄事迹和精神的广泛认同。
不忘英雄血,方能长远行。英雄是中华民族的脊梁,只有人人都尊重英雄,才能让更多人甘做英雄,才能让国家和社会更加繁荣安定。对诋毁英雄烈士的违法言论,全社会要自觉形成抵制之风,从而将英雄精神转化为不断前行的动力源泉。
方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