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票通过《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并将于4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作为涉及雄安新区的第一部地方法规,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
据了解,《条例》共8章100条,从规划管控、污染治理、防洪排涝、修复保护、保障监督等方面对白洋淀及其流域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规范。
该《条例》紧紧围绕以淀兴城、城淀共融的理念,坚持兴水利、防水患、治污染、保生态全面发力,推进白洋淀上下游、左右岸、淀内外全流域治理,有效恢复白洋淀生态功能,不断增强新区防洪功能,为实现白洋淀碧波安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表示,通过全面推进补水、治污、防洪三位一体建设,推动惜水、节水、涵养水多管齐下,真正让白洋淀的水净起来、美起来、多起来、动起来。
据了解,《条例》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最严厉的处罚保护白洋淀生态环境,严格了水污染法律责任,对非法设置排污口、屡查屡犯、污染水体等违法行为,坚持严惩重罚,提高了处罚下限。明确规定了“三线一单”制度,科学划定白洋淀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真正使法规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为促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与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