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同意,浦东新区区域性出租汽车新能源车型运价方案正式实施。
根据上海市相关要求,从2019年6月30日起,本市出租车更新均需选择新能源车。为促进浦东新区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确保区内两家区域性出租车运营企业(上海浦东海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益流客运有限公司)新能源车型有序运营,从2020年7月起,区发改委会同区建交委共同开展区域性出租汽车新能源车型定价工作。
经综合考虑新能源出租车运营特点、行业可持续发展、公众承受力等因素,区发改委拟定两个区域性出租汽车新能源车型运价方案。按照《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上海市定价听证目录》以及《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区发改委会同区建交委于2020年12月25日组织召开了浦东新区区域性出租汽车新能源车型运价方案听证会。
根据听证会征求意见的情况,区发改委对于多数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采用浦东新区区域性出租汽车新能源车型运价方案一”的意见予以采纳。从社会稳定分析、消费者接受度以及与相关区运价方案的平衡等方面考虑,方案一更有利于后续区域性出租汽车新能源车型运价方案的平稳实施。
据悉,浦东新区区域性出租汽车新能源车型运价方案已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