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2021年重点工作时指出,要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实实在在落实到教育工作者的获得感中,将极大地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提出,建议改革和调整中小学教师业绩奖励体系。要保证教师业绩奖励资金来源。各级财政应把中小学教师教学业绩奖励资金全额纳入当年财政预算。要科学确定教师业绩奖励额度,科学确定教师业绩奖励标准,科学确定教师业绩奖励方案。中小学教师的业绩奖励固然要看教学业绩,或者说学生的考试升学成绩,但同时要突出教师教书育人的劳动付出。这里,要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要把本校学生身心健康素质特别是体育素质纳入教师业绩奖励考核系数。具体做法如,县里可以根据每所学校学生体质监测水平纳入各学校教师业绩奖励额度的分配系数,成绩高的奖励系数高;二是要考虑每所学校学生学业成绩的增值水平,而不是简单地看一次性考试升学成绩;三是要突出教师教学业绩的团队奖励,特别是学科教研组和行政班的团队奖励,而不是仅仅奖励毕业年级的学科任教教师。各学校教师业绩的奖励方案,要反复论证,科学研制。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方案》要求: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中小学教师业绩奖励体系是国家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尊重教师劳动,调动教师教育教学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政策工具。总之,中小学教师业绩奖励体系要坚持正确的教育方向,体现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反映科学的教育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能够全面科学完整地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