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针对非法销售长江刀鱼,上海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讯(记者 裘颖琼)为贯彻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近日联合市公安局边防港航分局、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及区农业农村委等单位,对本市非法销售长江刀鱼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暗访发现一家经营户宣称可以预定长江刀鱼,已移交辖区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此次行动对崇明、金山、宝山、奉贤、浦东5区部分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开展突击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40余人次,检查单位15家。现场发现有9家摊位销售刀鱼,均标注为“海刀”,未发现有长江刀鱼。发现3家经营户销售的水产品索证索票不齐全,涉嫌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发现1家经营户经营场所内宣传信息涉嫌虚假宣传,上述行为拟立案查处。暗访发现1家经营户宣称可以预定长江刀鱼,已移交辖区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据悉,自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货物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8万人次,检查农贸市场、商超、餐饮等各类企业主体11.5万个次,立案69起,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33万余个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187条。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跟踪落实、及时掌握处置情况,继续加大对本市水产品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打击销售网络,斩断违法链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同时,督促相关市场主办方切实履行市场主体管理责任,做好水产品进货查验,杜绝无合法来源水产品流入市场,并对场内经营户开展宣传教育,严禁对外以“长江”“野生”为噱头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