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过度加班说不,不能停留于口头,而要落实于行动。全国政协委员李国华表示,目前加班现象广泛存在,尤其在某些行业存在普遍制度化和严重超时化,996问题处于企业失控、监管失序、工会失灵的状态;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制度现象应当引起重视,建议对996工作制进行监管。

两会快评|遏制“996”畸形加班文化-LML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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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难免加班,但过度加班不仅损害劳动者身心健康,也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除非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需要紧急处理等法定情形,才能不受这个加班时长限制。

现实中,996工作制把过度加班制度化,还动辄以“奋斗”等话术包装,实则透支劳动者身心,严重挤占休息时间,即使只从工作角度来说,也会使效率下降,安全风险上升。而一个人的生活如果被工作不合理地占据大量时间,不仅会导致身心过度损耗,生活品质的降低也可想而知。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则使很多人下班后还要随时“待命”,相当于变相加班。

这种鼓励过度加班的畸形文化,必须动真格地加以遏制。在企业面前,劳动者个人毕竟弱势,对于违法企业,监管的力量有必要及时介入、依法查处,把法律法规的规定从纸面落到现实。像996这类过度加班的工作制,舆论长期抵制,但一些企业仍自行其是,鲜少受到处罚。这样的情形应该扭转过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纪玉/文

03-11 10:50